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的要求,高品質完成《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稅總發〔2016〕50號)及稅務總局《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稅總發〔2017〕44號)明確的各項工作任務,更好地指導各地稅務機關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
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徵。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機制,全面加強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不斷擴大主動公開範圍,持續創新拓展公眾參與,政務公開的品質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對於從源頭上防範稅收輿情、推動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政策解讀的及時性、網站資訊檢索的便利性、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辦理的規範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各級稅務機關應進一步提升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改進短板,提高質效,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準,為高品質推進新時代稅收現代化作出更加積極的貢獻。
二、持續加大主動公開力度
(一)圍繞依法治稅推進政務公開。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稅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對稅務總局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等研究決定的與納稅人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制定的重要稅收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及時公開。制定出臺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政策文件,要在文件中明確規定公開的內容和方式等相關資訊,使政策執行更加陽光透明。要結合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和部門職能優化,及時做好稅務機關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工作。進一步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對社會廣泛關注、關係國計民生的建議和提案,&&主辦單位原則上要公開答覆全文。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時公開稅務檢查執法資訊。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加強事前公開、規範事中公示、推動事後公開,使稅收執法過程和結果更加公開透明,更好接受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監督。
(二)抓好重點領域主動公開。進一步抓好財政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配置等領域政府資訊公開制度的貫徹落實。各級稅務機關要把上述重點領域資訊公開納入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持續動態更新,並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佈重點領域資訊公開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編制更新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稅務總局將根據機構調整和職能變化對已編制完成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進行動態更新調整。各省稅務機關要依據新的“三定”規定及實際承擔的工作職責全面梳理公開內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稅務系統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的通知》(稅總辦發〔2017〕151號)要求,于2018年11月30日前編制完成本機關本系統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將新機構成立後的主動公開資訊、原機構仍有效的政策法規、納稅服務、稅收執法資訊等納入目錄,並對外發佈。
三、著力加強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
(一)及時解讀重大稅收政策。牢牢把握高品質推進新時代稅收現代化的要求,圍繞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國家重大戰略、深化稅收制度改革、推動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強化國際稅收合作等稅收重點工作,做好相關稅收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的跟蹤解讀,不斷贏得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援。對涉及公眾切身利益或影響市場預期的重要政策,要同步進行解讀,把握好政策解讀的節奏和力度,主動引導輿論,為推動政策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環境。稅務總局各司局和各省稅務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要通過參加新聞發佈會、吹風會,接受記者採訪、發表署名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後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傳遞權威資訊和政策意圖。政策起草部門要注重運用客觀數據、生動實例等,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
(二)及時回應社會重大關切。增強稅收輿情風險防控意識,密切監測蒐集苗頭性輿情,特別是涉及重大稅收政策、措施以及影響稅務部門形象和公信力等方面的稅收輿情,要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做好個人所得稅改革、深化增值稅改革、環境保護稅徵收等與納稅人密切相關的熱點輿情回應,更好引導社會預期。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提高稅收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穩妥做好突發事件輿情回應工作,及時準確發佈權威資訊。嚴格落實稅收輿情處置績效考評制度,對稅收輿情處置不得力、回應不妥當、報告不及時的稅務機關要予以通報批評、約談整改。
四、著力提升納稅服務工作質效
(一)推動網上辦稅服務公開。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及時公開“網際網路+稅務”有關措施的落實情況及階段性成果。公開網上辦稅服務事項清單,推動更多事項在網上辦理,實現辦稅材料目錄化、標準化,讓納稅人辦稅更明白、更便捷。加快稅務總局門戶網站與中國政府網等資訊系統互聯互通,推動涉稅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全國漫遊”。進一步明確稅務網站和新媒體等渠道網民留言的受理、處理、辦結流程,及時準確反饋答覆,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好的納稅服務。
(二)規範公開辦稅服務事項。開展辦稅服務資訊檢查,重點查看公開的辦稅服務資訊是否準確規範、與實際工作是否一致等,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清理並公開納稅人辦稅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各省稅務機關要及時更新已公開的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辦稅指南,辦稅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辦稅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式後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後的相關資訊和具體實施時間。推廣使用統一的12366稅收知識庫,統一納稅人諮詢答覆口徑,方便納稅人辦稅。
五、著力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一)強化稅務網站建設管理。認真落實《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優化考評體系,繼續做好常態化抽查通報,不斷提高網站管理服務水準。加強網站編輯部建設,規範資訊采編審發流程,落實欄目內容保障責任,豐富資訊資源,強化搜索、納稅服務、互動交流等功能。嚴格網站開辦整合流程,規範網站名稱和域名管理。大力推進網站建設集約化,升級完善集約化平臺,建立健全站點建設、內容發佈、組織保障等體制機制。推進網站部署網際網路協議第六版(IPv6),稅務總局將在年內完成門戶網站相關改造工作,新建的網站要全面支援網際網路協議第六版。配合開展公共資訊資源相關試點工作。完善網站安全保障機制,做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網站用戶資訊保護制度,確保用戶資訊安全。
(二)用好“兩微一端”新平臺。充分發揮稅務系統微網志、微信、移動客戶端靈活便捷的優勢,做好資訊發佈、政策解讀和納稅服務工作,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服務水準。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不得發佈與稅務部門職能沒有直接關聯的資訊,資訊發佈失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整改落實。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監管和維護,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可關停整合。
(三)加強政務熱線電話管理。針對群眾反映的政務熱線號碼過多、接通率低、缺乏統一管理等問題,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稅務總局規範稅務系統對外公開電話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據納稅諮詢、納稅服務投訴電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聯繫電話、稅收違法行為舉報電話、稅務幹部違紀舉報電話、稅務部門聯繫電話、納稅人端稅務軟體支援電話等“六類”電話組織開展稅務系統對外公開電話的集中清理,及時進行電話號碼的更新維護和對外發佈,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內部流轉、高效便民”的原則,保證接通率和處理效率。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整合各類對外公開電話,集中受理納稅人來電。進行對外公開電話整合的單位在整合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以省為單位將整合情況報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備案,稅務總局將於2018年底前開展對外公開電話抽查。
(四)規範有序開展政府公報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公報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22號)要求,在辦好稅務總局公報紙質版的基礎上,加快公報電子化進程,推進公報數據庫建設,有序開放公報數據。完善稅務總局為國務院公報提供數據、資料等有關素材的工作機制,及時提供稅務總局制發的規章和公告。落實國務院文件要求,督促各省、市稅務機關制發的稅務公告由本級政府公報統一發佈。
六、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
稅務總局將積極履行業務指導責任,及時跟蹤了解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對試點單位的經驗做法適時組織交流和總結評估,為稅務系統基層單位開展試點提供參考和指導。試點地區稅務機關要在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在稅務總局已發佈的4大類15項基層稅收管理公開事項的基礎上,全面梳理稅收管理公開事項,統一標準、流程和公開方式,形成一套可複製、可推廣的基層稅收管理事項政務公開標準和規範。試點地區所在的省稅務局應在2018年9月底前,對本地區試點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進行總結,形成試點工作總體報告,報送稅務總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建設
(一)貫徹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印發實施後,稅務總局將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文件措施,嚴格落實各項規定,做好銜接過渡工作,全面梳理稅務總局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各省稅務機關要根據總局統一部署要求,做好相關修訂和公開工作,並結合條例實施10週年和新修訂的《條例》出臺,圍繞十年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取得的成效、新修訂《條例》的特點等內容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社會公眾充分知情、有序參與、全面監督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稅務總局將進一步拓寬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儘快開通政府資訊公開線上申請平臺,為申請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請公開服務。各省稅務機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覆等流程,確保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渠道規範、暢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的權利。加強對已辦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歸類研究,確保相同類型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答覆口徑的一致性。
(三)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審查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資訊公開審查機制,資訊公開前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查,特別要做好對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機、公開方式的研判,避免發生失泄密、資訊發佈失信、影響稅收秩序等問題。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欠稅公告、稅收違法“黑名單”等懲戒公示、強制性資訊披露外,對於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公開時要去標識化處理,並選擇恰當的公開方式和範圍。
八、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建設
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後,各省稅務機關要全面整合政務公開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配齊配強專業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全國稅務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嚴格落實稅務系統績效考評制度,加強督促檢查,推動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為確保上述各項任務落實落細,稅務總局還制定了《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細化分工表》(見附件),明確每一項工作的&&部門、責任部門及完成時限。稅務總局各司局和各省稅務機關要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附件: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細化分工表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