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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

發佈時間:2024-02-0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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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財政部令第114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發文日期:2024-01-20

狀態:全文有效

  《財政部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已于2023年12月29日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部長 藍佛安

  2024年1月20日

  財政部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

  為了適應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需要,根據《財政部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規則》,我部對截至2022年12月底發佈的現行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確定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共718件,其中,廢止的財政規章14件,廢止的財政規範性文件447件,失效的財政規範性文件257件。現將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目錄予以公佈。

  附件下載: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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