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入實施人才興稅戰略,培養和造就一支在高品質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稅務實踐中發揮重要引領作用的稅務領軍人才隊伍,根據2024年全國稅收重點工作任務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定於近期啟動第十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培養方式
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以集中培訓、在職自學、實踐鍛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養週期為4年。
二、培養方向
第十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設置稅費業務、稅收資訊化、綜合管理3個專業,選拔110人,其中,稅務系統內104人,稅務系統外6人;副處級以上幹部80人,正科級幹部30人。具體選拔方向為:
稅費業務專業設稅政管理、社保非稅管理、稅源管理、稅務稽查等4個方向,共選拔70人(含正科級幹部19人),其中,稅務系統內學員64人,在社保非稅管理、稅源管理方向選拔稅務系統外學員6人。
稅收資訊化專業設稅收徵管數字化方向,選拔15人(含正科級幹部4人),全部為稅務系統內學員。
綜合管理專業設巡視督審、稅收傳播等2個方向,共選拔25人(含正科級幹部7人),全部為稅務系統內學員。
三、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過硬,立場堅定,勤奮好學,愛崗敬業,勇於擔當,實績突出,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組織協調、執行落實和分析研究能力強,發展潛力較大,身體健康。
2.本科畢業院校應為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則上為一類大學),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大學英語六級以上或相應外語資質資格。已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和一類大學的限制。
稅務系統內以下人員可不受本科畢業院校為一類大學的條件限制:
(1)獲得一類大學碩士學位的。
(2)獲得註冊會計師、稅務師(原註冊稅務師)、法律職業資格(律師)證書的。
(3)在稅收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包括:①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表彰的;②獲得三等功以上記功獎勵的;③參與脫貧攻堅、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在重大專項工作中發揮&&骨幹作用,成績十分突出,獲得省部級以上單位表揚肯定的。
3.稅務系統內人員應具有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相應職級。
4.稅務系統外人員應為國家機關中從事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相關工作的人員,且具有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相應職級;稅務總局“千戶集團”名冊中內資企業集團的主管稅務或資訊技術的負責人;2023年度信用積分排名前10%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中具有註冊會計師、稅務師(原註冊稅務師)、法律職業資格(律師)等資格的中高級執業管理人員;全國稅務專業碩士學位培養單位及知名科研機構中從事經濟、管理、法律、資訊技術等與稅費相關領域教學科研工作,且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人員。
5.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6月1日以後出生)。稅務系統內的正處級幹部,年齡可放寬至47周歲(1976年6月1日以後出生)。
6.稅務系統內人員應在稅務系統連續工作滿3年。稅務系統外報考人員應從事稅收相關工作滿5年。
7.稅務系統內人員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數字人事年度考核結果均位於第2段以上,且近兩年(2022年、2023年)中至少有一年位於第1段(含視同第1段)。
(二)破格條件
對於不符合基本條件第3項,但符合其他基本條件的省級以下稅務局正科級(或相應職級)幹部,若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破格報名參加選拔並報考任一專業:
1.本科畢業院校為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限于一類大學),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大學英語六級以上或相應外語資質資格。已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和一類大學的限制。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6月1日以後出生),對於任職已滿3年的正科級幹部,年齡放寬至38周歲(1985年6月1日以後出生)。
報考人員連續工作時間、任職(級)時間計算至2024年6月1日。其他相關解釋見《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條件有關事項的説明》(見附件1)。
四、選拔程式
稅務系統內人員和稅務系統外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分別錄取、統一培養。選拔套裝程式括預錄取、學習能力評估、工作能力評估、綜合評價等四個環節。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預錄取成績佔50%,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佔25%,工作能力評估成績佔25%。綜合評價選拔期各個環節的表現後,公佈正式錄取人員名單。各環節及賦分規則如下:
(一)預錄取
包含資格審查、推薦、素質和業績評價、筆試、面試和考察等工作內容。推薦、素質和業績評價、筆試、面試分別佔預錄取成績的5%、25%、35%和35%。
1.個人報名
選拔報名通過網路進行。2024年8月2日17時前,稅務系統內人員通過稅務系統業務專網,登錄稅務幹部教育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稅務系統外人員填寫《第十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申報表》(見附件2),發至電子郵箱ljxb2024@163.com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材料,如在後續審核中發現不實問題,一律取消報考、培養資格。報考時所選方向,作為選拔期集中培訓時研究確定學員培養方向的參考。
2.資格審核、組織推薦及材料申報
(1)資格初審。2024年8月7日17時前,稅務系統內人員提交的個人材料須由所在稅務總局各單位和各省級稅務局(以下簡稱所在單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門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審核,確保真實、準確。稅務系統外人員提交的個人材料須經稅務系統外相關單位審核同意。
(2)資格復審。2024年8月16日17時前,稅務總局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稅務系統內人員由人事司進行復審,並在報名系統中確認。稅務系統外人員由教育中心進行復審,並通過個人報名電子郵箱反饋結果。
資格復審結束後,稅務總局將發佈選拔考試通告,公佈參加考試人員名單。稅務系統內人員在學習興稅平臺集中考試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稅務系統外人員在考試註冊時現場領取准考證。
(3)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資格復審結束後,2024年8月20日17時前,稅務系統內人員所在單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門分別按照副處級以上幹部和正科級幹部資格復審通過人數50%(四捨五入)的比例研究確定組織推薦人選,並在報名系統中確認。組織推薦應重點考慮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政治表現,將政治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表現突出、堪當重任的人員作為推薦人選。組織推薦人員可獲推薦得分5分。
正科級幹部應優先推薦具有縣級稅務局班子成員任職工作經歷、獲得二等功以上記功獎勵、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表彰的人員,期終考評優秀的外派回國人員,總局級師資、青年才俊、在相關專業崗位業務比武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人員,或在稅收重大改革、智力援西等任務中表現突出的人員。
稅務系統內符合報名條件,但未獲組織推薦的報考人員屬於個人自薦。筆試成績排名位於本專業錄取人數以內的自薦人員,可獲自薦得分3分。
(4)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申報。2024年8月20日17時前,所有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應按照《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以下簡稱《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見附件3)要求準備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並提交至所在單位或稅務系統外相關單位審核。稅務系統內人員同步在報名系統中錄入電子數據提交審核。稅務系統外人員請將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ljxb2024@163.com。各項具體分值參考《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標準及有關説明》(見附件4)。
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人事工作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其申報的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及電子數據)進行初審。審核無誤的材料複印件應在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並加蓋單位公章,在材料顯著位置註明“已公示”。
以上個人報名、資格審核、組織推薦及材料申報的時點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3.選拔考試
第十批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大綱見附件5),初步定於9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考試通告為準。
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業務能力考試、英語水準考試,採取閉卷機考方式。綜合知識和業務能力考試分專業方向進行,內容包括綜合知識、稅費業務、資訊技術等。按照選拔制度規定,在預錄取環節單獨組織英語水準考試,並由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軍辦)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成績,按15%計入筆試成績。具有其他外語語種較高能力水準資質資格的考生,可視同外語水準合格不再參加英語水準考試,其外語成績原則上按照英語水準考試合格分數線計算;如此類考生選擇參加英語水準考試,按照考試成績與合格分數線孰高原則確認得分。筆試結束後,組織考生開展心理測評。
面試在筆試後接續開展,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素質和業績評價成績、推薦成績之和,對稅務系統內副處級以上幹部、正科級幹部,以及稅務系統外人員,按照各專業方向分別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擬錄取名額不少於1:2的比例確定並公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報考人員應于考試前一天17時前攜帶身份證、准考證、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及複印件、《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到考點進行註冊,未經註冊者不允許參加考試。素質和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審核後當場返還本人,複印件和《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作為依據留存。報考人員因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須由考生所在單位於考試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領軍辦説明情況。
4.考察和預錄取
根據報考人員的推薦得分、素質和業績評價得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形成預錄取成績。對稅務系統內副處級以上幹部、正科級幹部,以及稅務系統外人員,按照各專業方向分別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統籌考慮報考人員英語達標、心理測試等情況,按選拔人數1:1.2比例提出考察對象人選。上述人選經領軍辦審核報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確定預錄取考察對象,發佈考察通告。重點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情況,根據考察結果報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確定預錄取學員。
資格審查、英語水準考試、心理測評和考察,未達到相關要求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學習能力評估
組織預錄取學員參加選拔期集中培訓,採取課程測驗、研討交流、能力訓練、綜合考試等方式,全面評估預錄取學員在政治素養、學習態度、學習效果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表現情況。評估內容包括綜合測試、專項測試和作風表現等三個方面,分別佔40%、40%、20%,總分為100分。
選拔期集中培訓期間,領軍辦根據學員基本條件、預錄取成績、培訓表現、培養潛能,結合個人意向,研究確定學員培養方向。預錄取學員根據審定的專業方向,進入下一環節。
(三)工作能力評估
組織預錄取學員參加選拔期實踐鍛鍊,通過崗位實踐、項目攻關、課題研究、專業測試等方式,對預錄取學員在政治素養、工作態度、業務水準、實戰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工作作風、業務能力、團隊協作、業績貢獻、培養潛能等五個方面,各佔20%,總分為100分。
(四)綜合評價及錄取
根據預錄取成績、學習能力評估成績、工作能力評估成績,得出綜合評價成績,結合預錄取考察情況和選拔期間的現實表現,形成綜合評價意見,確定正式錄取學員,發佈錄取通告。
五、聯繫方式
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聯繫人:張彥、錢茂川,電話:010-61986655、61989678。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68號,郵編:100053。
特此通告。
附件:
1.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條件有關事項的説明
2.第十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申報表
3.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
4.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標準及有關説明
5.第十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考試大綱
國家稅務總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