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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關於發佈《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8-06-15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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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2018年第6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發文日期:2018-06-15
廢止日期:2021-11-30
索引號:SY00242785X0201800058
主題分類: 政策文件

名稱: 關於發佈《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全文廢止失效。參見:《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於公佈2021年度稅務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1年第4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稅總發〔2017〕101號)的總體安排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行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稅總發〔2018〕26號)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現推行《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以下簡稱《清單》),並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是指納稅人辦理《清單》範圍內事項,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二、《清單》涉及報告類、發票類、申報類、證明類、備案類,共5大類99個事項。同時,結合本市具體推進情況,將逐步擴大事項範圍。

  三、本市各級稅務機關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時,積極落實稅務總局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大力推進網上辦稅,努力實現辦稅事項“不用跑”。目前,依託網上辦稅服務廳,《清單》內所列56個事項已實現“不用跑”。

  四、針對《清單》內事項,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統一編制辦稅指南,明確辦稅流程、政策依據、辦理條件、辦理時限、報送資料,並組織市區兩級全方位、多渠道,對“最多跑一次”辦稅事項的辦稅指南進行公示和宣傳。各基層分局應積極組織培訓和輔導,提高納稅人對《清單》項目的認知度,便於納稅人掌握,順利推進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和工作推進情況,適時調整《清單》和更新辦稅指南,在上海市稅務局網站公佈。

  六、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發佈<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 的公告》(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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