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經委(商務委)、稅務局,市稅務直屬分局,各區(縣)環保局、安監局,各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節能減排,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佈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公佈安全生産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8號)以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做好本市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認定管理和抵免企業所得稅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上海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組成市專用設備認定委員會,共同負責本市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認定工作,認定委員會的工作細則另行制定;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市經濟資訊化委負責專用設備認定的日常工作。
二、經認定實際購置並自身實際投入使用符合國家公佈《目錄》範圍的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的企業,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申請享受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
三、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購置並實際使用列入《目錄》範圍內的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四、享受稅收抵免優惠的企業從購置之日起五個納稅年度內因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轉讓、出租、停止使用所購置專用設備的,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並停止享受稅收抵免優惠,補繳已扣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五、專用設備認定,實行由企業申報,市經濟資訊化委委託專業機構會同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審核認定、市國家稅務部門復核的制度。專業機構審核費用由市經濟資訊化委部門預算落實。
六、認定內容:1.審核申報專用設備是否在《目錄》列舉範圍之內;2.審核購置專用設備是否實際投入使用。
七、凡申請專用設備認定的企業,應向市經濟資訊化委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規定的相關材料:1.《上海市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認定申報表》(見附件1);2.《上海市企業購置使用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認定申報明細表》(見附件2);3.購置合同和發票(複印件);4.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八、市經濟資訊化委在上海市節能服務中心(膠州路358弄1號樓401室)窗口隨時受理企業專用設備認定申請,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1.對屬於專用設備認定《目錄》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2.對不屬於專用設備認定《目錄》範圍的,不予受理並當即告知理由;3.對屬於專用設備認定《目錄》範圍,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充材料的全部內容。
九、市經濟資訊化委對申報材料合格的企業,委託專業機構按照規定的認定條件和內容進行現場核對,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通過審核認定的企業,由市專用設備認定委員會每半年發文公告一次名單,並向企業發放《專用設備認定確認書》和《告知書》。
每年度上海市節能監察中心會同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對專用設備的認定進行監督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時向專用設備認定委員會通報。
十、通過審核認定的企業,憑市專用設備認定委員會的發文公告和《專用設備認定確認證明》,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手續。
十一、對已獲《專用設備認定確認書》的企業,稅務部門在執行企業所得稅抵免政策過程中發現認定有誤的,應停止企業享受稅收抵免優惠,並及時通過市國稅局與地稅局上報市專用設備認定委員會協調溝通,提請糾正,已經享受的優惠稅額應予追繳。
十二、參與認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守專用設備認定單位的商業和技術秘密。
十三、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專用設備認定過程中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弄虛作假或收受賄賂等行為的,由其所在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本通知涉及的《目錄》規定及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如有修訂,按修訂後的執行。
本通知由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負責解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上海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上海市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專用設備認定受理窗口:上海市節能服務中心
聯繫人:俞增盛 電話:62670627
地址:上海市膠州路358弄1號樓401室
網址:www.sheitc.gov.cn(上海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
www.csj.sh.gov.cn(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www.sepb.gov.cn(上海市環境保護局)
www.shsafety.gov.cn(上海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www.esco.com(上海市節能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