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通知》(財稅〔2010〕37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
關於確認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通知
財稅[2010]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4號)精神,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審核確認,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具有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的資格。
財政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