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其配套政策,現將國家稅務總局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及其填報説明,予以發佈,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8〕4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填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35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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