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市稅務二、三分局、財政票據中心:
上海市徐匯區國家稅務局上報的《關於上海華東理工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接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的請示》(滬國稅徐所﹝2011﹞49號)收悉。為支援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45號)的規定,經審核確認,同意上海華東理工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享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接受公益性捐贈時,使用《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