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援製造業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現就有關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産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範圍,擴大至全部製造業領域。
二、製造業按照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GB/T 4754-2017)》確定。今後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從其規定。
三、本公告發佈前,製造業企業未享受固定資産加速折舊優惠的,可自本公告發佈後在月(季)度預繳申報時享受優惠或在2019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優惠。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