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上海市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群眾團體名單公告如下:
1.上海市紅十字會
2.上海市崇明區紅十字會
3.上海市寶山區紅十字會
4.上海市長寧區紅十字會
5.上海市奉賢區紅十字會
6.上海市黃浦區紅十字會
7.上海市靜安區紅十字會
8.上海市嘉定區紅十字會
9.上海市金山區紅十字會
10.上海市浦東新區紅十字會
11.上海市普陀區紅十字會
12.上海市青浦區紅十字會
13.上海市松江區紅十字會
14.上海市徐匯區紅十字會
15.上海市楊浦區紅十字會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