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上海市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群眾團體名單公告如下:
1. 上海市紅十字會
2. 崇明區紅十字會
3. 寶山區紅十字會
4. 長寧區紅十字會
5. 奉賢區紅十字會
6. 黃浦區紅十字會
7. 靜安區紅十字會
8. 嘉定區紅十字會
9. 金山區紅十字會
10. 浦東新區紅十字會
11. 普陀區紅十字會
12. 青浦區紅十字會
13. 松江區紅十字會
14. 徐匯區紅十字會
15. 楊浦區紅十字會
16. 虹口區紅十字會
17. 閔行區紅十字會
特此公告。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