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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瑞典王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議定書生效執行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8-06-20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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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7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8-06-05

狀態:全文有效

  《關於修訂1986年5月16日在斯德哥爾摩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瑞典王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1999年11月18日在斯德哥爾摩簽署的修訂協定的附加議定書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于2017年6月5日在斯德哥爾摩正式簽署。中瑞雙方已完成《議定書》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式。按照《議定書》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議定書》于2018年4月4日生效,適用於2016年6月1日或以後取得的收入。

  《議定書》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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