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議定書生效執行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9-07-22 14:45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8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9-07-09

狀態:全文有效

  《關於修訂1994年7月18日在新德里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議定書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于2018年11月26日在新德里正式簽署。中印雙方已完成《議定書》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式。《議定書》于2019年6月5日生效,在中國適用於2020年1月1日或以後開始的納稅年度中取得的所得,在印度適用於2020年4月1日或以後開始的財政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議定書》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7月9日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