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對我國生效並對部分稅收協定開始適用的公告

發佈時間:2022-08-09 09:56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6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2-08-01

狀態:全文有效

  《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受二十國集團委託&&制訂,旨在所有修訂現行雙邊稅收協定,落實與稅收協定相關的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成果建議。截至2022年6月30日,包括我國在內的97個國家或地區簽署了《公約》。現將《公約》對我國生效並對部分稅收協定開始適用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約》對我國生效情況

  經國務院批准,我國于2022年5月25日向《公約》保存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秘書長交存了《公約》核準書。根據《公約》第三十四條(生效)第二款的規定,《公約》將於2022年9月1日對我國生效。

  二、《公約》對我國部分稅收協定開始適用情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根據稅收協定締約對方完成《公約》生效程式的情況,《公約》將適用於我國已簽署的47個稅收協定(詳見附件),開始適用的時間根據《公約》第三十五條(開始適用)的規定確定。

  《公約》文本及我國對《公約》作出保留和通知的清單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佈。

  特此公告。

  附件:適用稅收協定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       

  2022年8月1日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