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稅務局、各直屬分局,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上海(市、自貿區)分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其他法人銀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
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理電子繳稅業務,提高徵繳效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07〕50號)、《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的通知》(銀發〔2011〕36號)、《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橫向聯網系統銀行卡刷卡繳稅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1〕69號)、《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金稅三期系統上線有關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8號)有關工作安排,本市將於2016年7月起,試點推行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拓展納稅人繳稅方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銀行端查詢繳稅方式的分類
銀行端查詢繳稅是解決未簽訂《委託銀行劃繳稅(費)款三方協議書》的納稅人,通過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稅橫向聯網系統(以下簡稱“橫向聯網系統”),實現電子繳稅的一種重要業務類型。
銀行端查詢繳稅方式分為:銀行卡刷卡繳稅、商業銀行櫃檯查詢繳稅、網上銀行查詢繳稅。
二、業務辦理流程
(一)銀行卡刷卡繳稅
1.由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在房産交易大廳辦稅窗口、車輛購置稅徵收所、行政服務中心辦稅窗口(以下簡稱“辦稅窗口”)
布設POS機。
2.納稅人在辦稅窗口完成納稅申報。
3.辦稅窗口操作人員通過橫向聯網系統查詢應繳稅款資訊發送至POS機。
4.納稅人核對POS機顯示的應繳稅款資訊,確認無誤後,使用付款人本人名下帶有銀聯標識的借記卡刷卡繳稅。
5.納稅人刷卡成功後,在簽購單上簽名確認。
6.辦稅窗口操作人員向納稅人當場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二)商業銀行櫃檯查詢繳稅
1.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完成納稅申報。
2.通過辦稅窗口申報的,由辦稅窗口操作人員列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附件1)交納稅人;通過網上辦稅系統申報的,由納稅人自行列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
3.納稅人可使用指定的存款賬戶、付款人本人名下借記卡或活期存摺繳稅;使用對公賬戶繳稅的,需在《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4.納稅人持《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及商業銀行規定的相關資料,到已開通此項業務的開戶銀行任一營業網點櫃檯辦理繳稅。使用對公賬戶繳稅的,需至開戶銀行辦理。
5.商業銀行錄入《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相關資訊,通過橫向聯網系統查詢稅務機關電子稅票資訊,核對無誤後劃繳稅款。
6.稅款繳納成功的,由商業銀行留存《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列印《電子繳稅付款憑證》(附件2),第一聯作付款銀行記賬憑證,第二聯作付款回單交納稅人。
(三)網上銀行查詢繳稅
1.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完成納稅申報。
2.納稅人通過網上辦稅系統查詢生成《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電子資訊。
3.納稅人核對並確認繳稅金額後,網上辦稅系統跳轉銀聯線上支付界面,納稅人使用付款人本人名下帶有銀聯標識的借記卡辦理網上繳稅。
4.稅款繳納成功後三個工作日內,稅務機關通過網上辦稅系統出具《電子繳款憑證》(式樣見《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於本市啟用〈電子繳款憑證〉的公告》(2012年第5號)附件),納稅人自行列印,該憑證需與銀行電子劃繳記錄一致,可作為納稅人完稅憑證。
三、注意事項
(一)銀行卡刷卡繳稅
1.納稅人單筆應納稅額超過單張借記卡的刷卡限額,納稅人需要使用多張借記卡繳稅的,可以要求稅務機關對一次申報分次
開票。
2.納稅人逾期申報或繳款的,可一併刷卡繳納本金與滯納金。
(二)商業銀行櫃檯查詢繳稅
1.商業銀行是指與稅務部門開通橫向聯網系統,並且在銀行櫃檯啟用了銀行端查詢繳款業務的銀行。具體銀行名單以上海稅務網站橫向聯網稅收宣傳專欄公佈為準。
2.《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使用空白A4紙,一式一聯,列印手寫均可。該空白憑證可在辦稅窗口免費領取,也可在上海市相關稅務網站下載列印。
3.如出現以下情形的,商業銀行應拒絕劃繳稅款,由納稅人至主管稅務機關重新開具憑證:
一是納稅人賬戶餘額不足的,需要進行分次繳款;
二是超過《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載明的稅款限繳日期。
(三)網上銀行查詢繳稅
1.目前暫適用《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做好金稅三期個人所得稅扣繳系統客戶端優化升級工作的通知》(滬地稅函〔2016〕37號)涉及的自然人納稅人。待此繳稅方式應用成熟後擴大到所有納稅人。
2.納稅人逾期申報或繳款的,可一併繳納本金與滯納金。
3.納稅人單筆交易金額一般不超過5萬元。具體限額見網上辦稅系統提示。
四、其他事項
(一)納稅人需開具《稅收完稅證明》的,可憑稅務登記件或有效身份證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
(二)稅務機關與商業銀行完成網上銀行查詢繳稅介面調試後,可開通其網上銀行端查詢繳稅業務,並在上海稅務網站橫向聯網稅收宣傳專欄提示。
特此通知。
附件:1.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
2.電子繳稅付款憑證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
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
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序號: 年 月 日
納稅人識別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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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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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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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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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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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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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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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限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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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項目名稱 |
徵收品目名稱 |
應繳稅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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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合計(小寫): | ||||||
金額合計(大寫): | ||||||
付款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
銀行記賬員 (簽章) |
備註 |
附件2
電子繳稅付款憑證
納稅人全稱及納稅人識別號:
付款人全稱: 付款人賬號: 徵收機關名稱: 付款人開戶銀行: 收款國庫(銀行)名稱: 小寫(合計)金額: 繳款書交易流水號: 大寫(合計)金額: 稅票號碼: 稅(費)種名稱 所屬時期 實繳金額
第 次列印 列印時間: |
(14.85公分X 21公分)第一聯作付款行記賬憑證 復核 記賬
納稅人全稱及納稅人識別號:
付款人全稱: 付款人賬號: 徵收機關名稱: 付款人開戶銀行: 收款國庫(銀行)名稱: 小寫(合計)金額: 繳款書交易流水號: 大寫(合計)金額: 稅票號碼: 稅(費)種名稱 所屬時期 實繳金額
第 次列印 列印時間: |
(14.85公分X 21公分)第二聯作付款回單(無銀行收訖章無效) 復核 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