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長江三角洲(以下簡稱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執法區域協同,打造長三角區域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進一步推出下列措施,持續支援和服務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高品質發展。
一、加大跨省異地電子繳稅推廣力度
在前期實現跨省異地電子繳稅功能上線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宣傳推廣力度,擴大使用覆蓋面,便利納稅人通過簽約扣稅、銀行端查詢繳稅等方式辦理跨省異地電子繳稅業務,持續提升辦稅體驗。
二、提高離境退稅便利化水準
積極推行離境退稅“即買即退”、便捷支付等便利化措施,做好便利化措施宣傳輔導工作,持續優化境外旅客在華購物體驗。
三、深化納稅繳費智慧諮詢應用
以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智慧諮詢系統為依託,為長三角區域內納稅人繳費人提供7*24小時全時段、多渠道、交互功能豐富的智慧諮詢服務,實現長三角區域智慧諮詢功能上線。
四、探索實施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
持續匯總研究長三角區域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需求,明確工作流程和辦理規則,強化事後跟蹤問效,探索實現長三角區域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一體化操作。
五、建立納稅人學堂合作交流機制
整合長三角區域稅收宣傳輔導資源,聚焦跨區域納稅人繳費人實際需求,開展多元化、主題式納稅繳費宣傳輔導活動,增強宣傳輔導工作合力,更好地優化稅費服務。
六、探索推進説理式稅務執法
以稅務稽查説理式執法試點為基礎,在稅收保全、稅務強制執行、重大稅務行政處罰等領域推行説理式執法,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
七、加強稅收風險共防共治
應用資訊技術手段,深化長三角區域常態化、制度化稅收數據互通共用,實現區域內稅收風險資訊共用共防,探索跨區域跨部門協同合作和聯合應對,提升稅收風險管控能力。
八、規範發票受託協查應對流程
簡化並規範長三角區域稅務機關發票受託協查內部應對流程,減少發票協查人工操作環節,減輕協查應對工作量,提高協查工作效率。
九、深入推行稅務權責清單工作
抓好稅務權責清單制度落實落地,以稅務權責清單明確的職權和責任為基礎,促進稅務幹部知責、明責、盡責,推動稅務機關精確執法。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