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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對頁巖氣減徵資源稅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8-04-08 10:40
字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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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財稅〔2018〕26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8-03-29

狀態: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促進頁巖氣開發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氣供給,經國務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對頁巖氣資源稅(按6%的規定稅率)減徵30%。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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