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一政策,公平稅負,現將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公告如下:
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産品徵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中農業産品的範圍,其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
本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狀態:全文有效
為統一政策,公平稅負,現將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公告如下:
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産品徵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中農業産品的範圍,其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
本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