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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肉桂油 桉油 香茅油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0-07-2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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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5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0-07-27

狀態:全文有效

 

  為統一政策,公平稅負,現將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公告如下:
  肉桂油、桉油、香茅油不屬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産品徵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中農業産品的範圍,其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
  本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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