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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發佈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與電子發票系統數據介面規範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5-07-2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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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3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5-07-20
廢止日期:2020-04-15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根據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推進需要,稅務總局決定對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與電子發票系統實現對接。現發佈數據介面規範,並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發佈的介面規範分兩種:第一種適用於使用金稅盤或稅控盤開具電子發票的納稅人,包含發票開具介面。第二種適用於開票量大、使用稅控開票伺服器的納稅人,包含登記資訊查詢、發票庫存查詢、發票開具和發票查詢四個介面。

  稅控開票伺服器是指大容量、高性能的稅控裝置。

  二、為配合本次數據介面規範發佈,使用金稅盤或稅控盤對接的納稅人,應將稅控發票開票軟體(金稅盤版或稅控盤版)統一升級為V2.0.04。使用稅控開票伺服器對接的納稅人,應依據本規範完成企業相關業務系統的升級改造。已建有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地區,應依據本規範完成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系統升級改造。

  三、本數據介面規範在金稅工程納稅人技術服務網(http://its.chinatax.gov.cn)上發佈,納稅人或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系統開發商可自行下載免費使用。在使用本數據介面規範和安裝升級版開票軟體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聯繫當地稅控技術服務單位提供技術支援,也可通過電子郵件(郵箱:shuikong@chinatax.gov.cn)向稅務總局反映。

  四、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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