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21〕14號),現將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啟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和《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件1-附件7),《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附件8)所列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
2.《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 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説明
3.《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及其附列資料
4.《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説明
5.《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
6.《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説明
7.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
8.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