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援文化企業發展,現就延續實施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電影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包括轉讓和許可使用)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城市電影放映服務,可以按現行政策規定,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