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發佈時間:2016-05-06 09:17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為配合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順利實施,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將公告解讀如下:

  一、背景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制發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金融業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新明確了增值稅相關政策,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調整,以滿足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徵收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內容

  (一)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附件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進行調整。在調整表式同時,公告對表的填寫説明也進行了修改。

  (二)明確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政策規定,以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註明的收費金額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填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8欄“其他”。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