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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關於延長〈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讀材料

發佈時間:2023-08-2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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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印發的《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等規定,經市政府同意,2020年8月,市財政局&&制發《上海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發〔2020〕9號,以下簡稱9號文)。依據《上海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有關規定,9號文將於2023年8月31日執行到期。

  按照財政部《關於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號)要求,經評估,本市殘保金徵收使用管理情況總體平穩良好,國家和本市關於殘保金相關管理制度未發生重大調整。綜合上述情況,將9號文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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