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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 體育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發佈時間:2024-08-2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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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此次制發《關於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口徑的公告》的背景是什麼? 

  近年來,我國彩票事業持續較快發展,為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為支援我國彩票事業發展,國家對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隨著彩票品種日益豐富,遊戲規則趨於多樣,為便於購彩者進一步了解彩票中獎收入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體育總局聯合製發了《關於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口徑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公告》發佈後稅收優惠政策是否繼續執行? 

  《公告》發佈後,繼續執行對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三、如何界定彩票一次中獎收入? 

  電腦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遊戲中獲得的全部獎金為一次中獎收入,即開型彩票以一張彩票獎金為一次中獎收入。 

  四、電腦彩票兌獎金額超過多少元的中獎人需要登記資訊? 

  綜合考慮購彩者兌獎便利性、彩票機構開展登記資訊工作需要等因素,彩票機構和銷售網點兌付電腦彩票時,兌獎金額超過3000元的,登記中獎人相關實名資訊和兌獎資訊,中獎人應主動配合做好登記工作。 

  五、彩票機構如何為中獎人辦理申報? 

  彩票機構為電腦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3000元至10000元(含)的個人辦理免稅申報,為電腦彩票和即開型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個人辦理納稅申報。 

  六、《公告》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銷售,仍在兌獎有效期內但尚未兌獎的彩票,按《公告》規定執行。《公告》實施後,彩票遊戲規則涉稅條款同步廢止。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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