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離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滬浦保稅限繳二〔2024〕9號)。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保稅區稅務局
2024年09月23日
上海離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滬浦保稅限繳二〔2024〕9號)。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保稅區稅務局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