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網站(www.zmtax.sh.gov.cn)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基隆路9號,郵編:200131,電話:021-68915781)。
一、概述
(一)設立機構,有序推進。明確辦公室作為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責任部門,具體負責推進、協調和落實公開工作;各科室、稅務所就涉及本部門的政府資訊做好相關內容組織、資訊提供以及保密審查工作。
(二)突出熱點,豐富內容。圍繞小微企業政策、增值稅發票升級版、的內容,對納稅人進行宣傳輔導;結合納稅人對涉稅事項辦理流程、時限、結果等的了解需求,及時于子網站公佈欠稅公告、非正常戶公告、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等資訊。為加強政府採購資訊公開的透明度,于子網站開設政府採購專欄,公佈相關招投標資訊。
(三)創新手段,拓寬渠道。運用自貿區稅務子網站做好政府資訊主動公開;依託自貿區辦稅服務廳“1+4”區域通辦,于主辦稅服務廳和各延伸點均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配置設備供納稅人查詢;積極運用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力量,分別於電視傳媒、報刊、主流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本局政府資訊;運用資訊化手段,設立“自貿區稅務”微網志平臺、“上海自貿區稅務”手機APP終端,及時向納稅人發佈辦稅通知等,為納稅人提供貼身服務;推出常用涉稅事項二維碼掃描,實現個性化納稅服務,有效提升了納稅人對所辦理事項的知曉度和查詢的便捷度;運用12366納稅服務熱線,提質增效,提供政策告知、納稅諮詢、涉稅舉報、投訴監督等服務;依託納稅人學堂,加強網路建設和多媒體教室建設,做好自貿區十項創新稅收服務舉措、新辦企業辦稅輔導等項目培訓工作;依託各基層稅務所和全體稅務幹部,通過公開各所電話、加強全員培訓、加強企業走訪調研、開展企業座談會等形式,將稅務所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前沿陣地,將每名稅務幹部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流動窗口。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5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人事類資訊13條,佔15.7%;業務類資訊68條,佔81.9%;其他2條,佔2.4%。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機構職能情況。公佈本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以及幹部任職等資訊,對已經發佈的資訊及時更新維護,將機構內組織架構、工作責任範圍等變化情況向社會公眾及時公佈。
2.稅務行政許可審批相關資訊。加大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公開力度,全面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條件、程式、期限、依據以及辦理狀態和結果,深入推進了本局行政審批權力公開透明運作。
3.涉稅公告。定期公開“欠稅公告”、“非正常戶認定公告”、“納稅申報催報工作稅務文書送達公告”、“稅款催繳工作稅務文書送達公告”等稅收徵管資訊。
4.創新稅收服務舉措。公開本局的創新服務舉措內容、推進概況、取得的成效,為納稅人提供相應的辦稅輔導。
(二)主動公開途徑
1.依託稅務網站進行公開。開通“上海稅務”自貿區子網站,並進行日常資訊發佈和維護,方便社會公眾和納稅人查詢使用。2015年,本局已在“上海稅務”自貿區子網站上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83條;網上受理和回復納稅諮詢問題122條;本單位政府網站訪問量為2312689次,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72564次。
2.辦稅服務廳進行公開。依託自貿區辦稅服務廳“1+4”區域通辦,于主辦稅服務廳以及各延伸點設置服務導向臺、便民辦稅服務區,為納稅人提供稅收諮詢、自助辦稅服務、網上辦稅資訊查詢、政府公開資訊網路查詢等便民辦稅服務。設置公告欄、宣傳資料架、液晶顯示屏、意見箱等,公開機構設置、工作人員、自貿區創新稅收服務相關政策等資訊,方便納稅人及時全面地獲取辦稅資訊。
3、設立網上辦稅體驗區,配備電腦、網路供納稅人查詢政府資訊。配置資料架,主動公開《網上辦稅服務廳用戶手冊》、涉稅事項二維碼掃描須知等辦事指南。
4.依託“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公開。“12366”為納稅人提供政策告知、納稅諮詢、涉稅舉報、投訴監督等服務,已成為政府資訊公開的重要載體之一。本局通過擴充坐席數,加強坐席培訓,提升電話接聽率、準確率和服務質效;開設“12366局長熱線”,解讀政策難點、熱點問題。2015年內服務熱線接聽總量83565次,月均接聽6964次,有效地滿足了納稅人的需求。
5.依託短信平臺、移動辦稅終端、微網志平臺、稅企互動平臺進行公開。充分運用現代資訊技術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除歷年沿用的短信平臺、稅企互動平臺以外,本局推出了“自貿區稅務”微網志平臺、“上海自貿區稅務”手機APP終端,及時向納稅人發佈辦稅通知等,為納稅人提供貼身服務。同時推出常用涉稅事項二維碼掃描,納稅人只需用智慧拍照手機對任意窗口二維碼進行掃描,就可以查詢到所需要的涉稅事項資訊內容,實現了“哪需要掃哪”的個性化納稅服務,有效提升了納稅人對所辦理事項的知曉度和查詢的便捷度。
6.依託納稅人學堂。一方面,依託網站開設“納稅人學堂”專欄,發佈《納稅服務指南》、《納稅人學堂開課課表》等資訊,開設網上報名模組,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使用稅收培訓資源。另一方面,建立多媒體教室,配置電腦、投影等設備,提升實體納稅人學堂的硬體水準,為各類稅收培訓的開展提供基礎設施保障,促進了培訓效果的提升。2015年開設新辦企業辦稅員培訓22期,培訓人次1794人;辦稅一網通納稅服務舉措16期,培訓人次7000余人;個人所得稅新申報上線4期,小微企業培訓及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培訓6期。
7.依託納稅服務諮詢室。設立諮詢室,由分局科所長每天輪班,接待並處理納稅人的涉稅諮詢。
8.依託基層稅務所及每名稅務幹部。深入推進政府資訊公開需要發揮基層稅務所以及稅務幹部的力量,將每個稅務所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前沿陣地,將每名稅務幹部都打造成政府資訊公開的流動窗口。一是公開各稅務所電話,並要求確保接聽。二是加強培訓,使本局全體稅務幹部對自貿區創新稅收服務十項舉措做到應知應會。三是開展企業走訪調研,深入一線了解企業需求,到府宣傳稅收政策。四是召開納稅人座談會,宣傳稅收改革舉措,聽取企業反響,並對受邀企業進行回訪,了解改革措施的落地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2015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0件。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5度未發生針對本局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項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本局2015年度共接聽諮詢電話約83565次,現場接待諮詢人次585次。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約172564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5年為本局成立第二年,通過不懈努力和細緻工作,已逐步設立機構,搭建起多樣化的政府資訊公開平臺,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對照上級部門要求相比仍有不足之處,如: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管理機制尚需完善,公開資訊的實用性、及時性和資訊獲取的便捷性仍需提高,公開渠道仍需繼續豐富。2015年本市稅務工作在適應新常態中前行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年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年。本局將加強領導,健全機制,開拓渠道,夯實基礎,繼續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力度,深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中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質效。
七、説明、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僅反映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5年度)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83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83 |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2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0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0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0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0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 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