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保稅區稅務分局、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保稅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網站(www.zmtax.sh.gov.cn)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家稅務局保稅區稅務分局、上海市浦東新區地方稅務局保稅區分局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基隆路9號707室,郵編:200131,電話:021-58691960)。
(一)分局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嚴格按照《條例》、《規定》以及市稅務系統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及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流程。辦公室作為主辦部門,具體負責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其他部門就涉及的政府資訊做好相關內容組織、資訊提供以及保密審查工作。
(二)充分利用稅收宣傳月、稅務子網站等渠道,依託多媒體教室、納稅人學堂,重點宣傳 “一照一碼”、金稅三期、簡並稅率、實名辦稅等熱點資訊;及時公佈欠稅公告、申報催報公告、非正常戶公告、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等資訊;設置網上辦稅廳入口,方便納稅人辦稅;公開年度決算報告,加強政府財務資訊公開的透明度。
2017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人事類資訊7條,佔8.43%;業務類資訊74條,佔89.16%;其他2條,佔2.41%。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機構職能情況。公佈本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幹部任職、職能等資訊。
2.稅務行政許可審批相關資訊。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條件、程式、期限、依據以及辦理狀態和結果。
3.涉稅公告。定期公開“欠稅公告”、“非正常戶認定公告”、 “稅款催繳工作稅務文書送達公告”等稅收徵管資訊。
4. 其他應公告的涉稅事情和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通過分局網站對有關機構人事、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欠稅公告等政府資訊向納稅人公佈。2017年,本局在網站上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83條;分局網站訪問量為4705184次,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18044次。
2.辦稅服務廳。依託辦稅服務廳便民辦稅服務區,為納稅人提供稅收諮詢、自助辦稅服務、網上辦稅資訊查詢、政府公開資訊網路查詢等便民辦稅服務。設置公告欄、宣傳資料架、液晶顯示屏、意見箱等,公開機構設置、工作人員、最新稅收政策等資訊,方便納稅人及時全面地獲取辦稅資訊。
3.12366稅務諮詢熱線。全年接聽熱線130263次。實施12366熱線回撥制度,更好地傾聽納稅人呼聲,回應納稅人關切,落實納稅人訴求。
4.短信平臺、移動辦稅終端。全年通過短信向納稅人推送資訊16萬餘條,通過網廳向納稅人推送資訊近51萬餘條,通過子網站推送資訊63條,納稅人學堂共舉辦新辦企業辦稅培訓、重點稅源網上直報平臺培訓、營改增大輔導等各類培訓44場,3700余人次參加培訓。印製宣傳手冊等資料2萬餘份,製作宣傳版12塊。
5.納稅人視頻講堂。在分局子網站上開通“網上納稅人視頻講堂”,製作上傳納稅人普遍關注熱點、難點問題視頻,推進納稅人學堂由實體化向網路化拓展。
本局2017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7件。其中信函申請1件,當面申請6件。7件申請全部按時辦結,其中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7件。無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費用及減免情況。
2017年度發生針對本局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項的行政復議案件6件。2017年度未發生針對本局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項的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本局2017年度共接聽諮詢電話約130263次。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約118044次。
2017年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不足之處,如對政府資訊公開內容的宣傳渠道及方式有待進一步拓展、提高。2017年我局將進一步夯實基礎,深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中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質效。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僅反映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7年度)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83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83 |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1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7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6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0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7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7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7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7 |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6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6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