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保稅區稅務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網站(shanghai.chinatax.gov.cn/zm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保稅區稅務局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基隆路9號707室,郵編:200131,電話:021-58691960)。
(一)保稅區稅務局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嚴格按照《條例》《規定》以及市稅務系統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及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流程。辦公室作為主辦部門,具體負責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其他部門就涉及的政府資訊做好相關內容組織、資訊提供以及保密審查工作。
(二)保稅區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以子網站、網廳、查詢機為主要載體,採取面對面宣傳、座談會、納稅人學堂教學視頻等多種方式,做好增值稅稅率調整、環保稅、所得稅匯算清繳、出口退稅等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確保相關政策宣傳到位;及時公佈欠稅公告、申報催報公告、非正常戶公告、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等資訊;公開年度預算報告,加強政府財務資訊公開的透明度。
2018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4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業務類資訊39條,佔92..86%;其他資訊3條,佔7.14%。
(一)主動公開範圍
1.稅務行政許可審批相關資訊。公開稅務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辦理條件、程式、期限、依據以及辦理狀態和結果。
2.涉稅公告。定期公開“欠稅公告”、“非正常戶認定公告”、 “稅款催繳工作稅務文書送達公告”等稅收徵管資訊。
3.其他應公告的涉稅事情和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途徑
1.門戶網站。通過保稅區稅務局網站對有關機構人事、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涉稅公告等政府資訊向納稅人公佈。2018年,本局在網站上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42條;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71432次;製作輔導視頻課件35件。
2.辦稅服務廳。依託辦稅服務廳便民辦稅服務區,為納稅人提供稅收諮詢、自助辦稅服務、網上辦稅資訊查詢、政府公開資訊網路查詢等便民辦稅服務。通過大廳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視頻、放置宣傳易拉寶、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宣傳“新辦企業當天辦結”“最多跑一次”“全程網上辦”等“放管服”舉措和優化營商環境舉措。
3.12366納稅服務熱線、政務公開電話。全年接聽熱線121148次、政務公開電話22948次。通過定期編寫納稅人呼聲分析月報,合理應對包括政策變動、機構調整引發的來電高峰,為社保及非稅收入職能劃轉和個稅新政策落地做好各項準備。
4.短信平臺、辦稅服務端。全年,通過短信向納稅人推送資訊86萬餘條;通過網廳向納稅人推送資訊近12萬餘條。
5.納稅人學堂。全年共舉辦新辦企業辦稅培訓、出口退(免)稅服務平臺三期上線培訓、融資租賃企業專題培訓、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宣講會等各類培訓29場,共2300余人參加培訓。
本局2018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2件。其中信函申請1件,網路申請1件。2件申請全部按時辦結,其中同意公開答覆數1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1件。無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費用及減免情況。
2018度未發生針對本局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項的行政復議案件。2018度未發生針對本局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項的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本局2018年度共接聽諮詢電話約121148次、公開電話22948次。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約71432次。
2018年保稅區稅務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與社會公眾需求仍存有一定差距。為此,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內部業務學習,優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處理流程,拓寬資訊公開渠道,加強政策宣傳輔導,準確傳遞政策意圖,及時回應公眾關切,為申請人提供更加便捷服務。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僅反映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情況。
(二)附表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
(2018年度) |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42 |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42 |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0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1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2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1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