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聯合上海市公安、海關等部門,依法查處了一起團夥騙取出口退稅案件。懿悠(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4戶企業利用劣質硅膠低值高報價格出口,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對相關公司依法追繳出口退稅款並處罰款,共計558.46萬元。
價格畸高不合常理
根據上海海關提供的線索,懿悠(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4戶企業在向香港出口硅膠製品中存在價格異常,其出口的硅膠製品申報單價每支在22至48美元之間,而同類型産品市場價在20至30元人民幣左右,出口價格畸高。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隨即開展大數據分析發現,上述企業在一年內出口“硅膠”1.3萬公斤。出口的硅膠來源均為同一實控人設立的一家硅膠生産企業。該生産企業採購的原材料發票則來自山東等地多家石油製品企業,品名主要為“芳烴”“甲基叔丁基醚”等,而在正常企業的硅膠生産中,並不會用到這些原料。這家硅膠生産企業的業務真實性引起了檢查人員的注意。
道具硅膠現出原形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聯合市公安經偵部門,對硅膠生産場地實施突擊檢查,發現該工廠沒有任何生産加工能力,工廠工人僅從事對外購硅膠的拆箱、貼標及再次裝箱等簡單工作。與此同時,上海海關通過布控,在港口查獲一批該團夥出口的硅膠,經上海海關委託工藝品中心進行檢驗鑒定,此類硅膠為“無使用價值”的工業廢品。高價值的硅膠製品竟是一堆廢品,那企業的出口單證又是如何瞞天過海的?
單證收匯全部作假
檢查人員對涉案出口平臺的發票資訊、出口報關資訊及銀行流水等數據進行對比分析發現,涉案團夥除生産能力作假外,還存在出口單證和出口收匯作假。一是備案單證虛假。涉案的出口企業不認識國外客戶,不負責訂艙、碼頭堆場費、雜費等,不承擔産品品質保證的情況下,通過虛構收貨人和提單貨物資訊偽造海運提單,利用香港關聯公司名義簽訂偽造的外商合同;二是出口收匯作假。檢查組通過分析團夥關鍵人員的銀行賬戶,發現該團夥利用地下錢莊進行虛假收匯。
面對工廠無實際生産能力、出口報關單證造假,虛假結匯等多重詳實的證據資料,涉案團夥最終供認不諱,承認設立硅膠生産企業,無票購買劣質硅膠的同時,以支付開票費方式收受虛開的石油製品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無實際生産能力的情況下,向團夥控制的懿悠(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4戶企業虛開品名為“硅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再由上述企業將低值硅膠高報價格出口騙取出口退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對懿悠(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4戶企業依法追繳出口退稅款並處罰款,共計558.4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