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尋夢資訊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平臺運營主體,以下簡稱“拼多多”)因違反《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被稅務機關依法處以10萬元罰款,引發各方對平臺企業合規經營、誠信納稅的關注。
有法必依,平臺企業需認真履行涉稅資訊報送義務
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表示,《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對於未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管和稅務部門報送有關資訊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規定》有關法律責任條款與《電子商務法》一致。
據了解,“拼多多”平臺此前未按照規定報送涉稅資訊,被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其雖然已進行整改,但未在規定限期內完成,稅務部門對其處罰符合《規定》要求,即:網際網路平臺企業瞞報、謊報、漏報涉稅資訊,或者因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原因導致涉稅資訊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這次處罰表明,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大型知名平臺企業也不能脫離法律的監督。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如果“拼多多”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將可能面臨更為嚴重的處罰措施,即被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規經營,推動企業發展行穩致遠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許生指出,合規經營是平臺企業的生存之本,唯有主動擁抱合規、恪守法定義務,才能實現長遠發展。《規定》的實施目前還處於起步階段,如果對不依法履行涉稅資訊報送義務的平臺放任不管,對那些依法誠信報送資訊的平臺來説是不公平的,容易引發“破窗”效應,從而影響今後《規定》的深入實施。因此,稅務部門一開始就“嚴起來”“管起來”,以剛性監管守住行業發展的底線。
江西財經大學副校長李春根表示,雖然本次對“拼多多”的處罰不會影響平臺內商戶正常經營,但未按規定報送涉稅資訊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面臨停業整頓風險,不僅會影響平臺企業的自身發展,還將對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經營活動帶來重大影響。平臺企業應清醒認識到,誠信經營的市場競爭底線不可逾越,遵紀守法的法律底線不可突破。
公平競爭,平臺經濟才能健康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隨著涉稅資訊報送工作的深入推進,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納稅遵從意識不斷提升,線上線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持續優化,糾治“內卷式”競爭已成為全社會共識。同時,遵守《規定》就是要有效規範平臺內經營者履行市場主體登記義務並“亮證經營”,最大限度遏制隱瞞收入、虛假行銷和“刷單炒信”等違規行為,保護合規經營的市場主體,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嚴格落實《規定》的要求有利於促進網際網路平臺各類經營主體合規經營、有序競爭、健康發展,更好維護平臺內經營者、從業人員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下一步,稅務部門將繼續立足自身職責,依法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營造線上線下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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