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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如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发布时间:2024-10-1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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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4-10-15 15:47

  留言标题:新电子税局如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留言内容:我公司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应该如何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

 

  答复时间:2024-10-16 11:00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您可以通过新电子税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特定主体类型选择“跨区域报验户”,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向右拖动滑块,点击【登录】,并选择对应方式登录,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界面,选择相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点击【进入】;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

  3.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

  4.系统自动带出其中一条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对应经营基本信息。如存在多条时,选择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系统自动带出“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起”、“实际经营期止”信息;

  5.点击【查询预缴款信息】;

  6.跳转至查询预缴税款信息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7.勾选对应预缴税款信息,点击【确定】;

  8.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预缴税款信息自动带出到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栏。如需补充预缴税款信息,点击【增行】,填写征收项目、已预缴税款金额等相应数据。如需删除预缴税款信息,勾选相应数据点击【删行】,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9.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提交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已办理成功,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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