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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

发布时间:2024-12-0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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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4-12-03 14:34

  留言标题: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

  留言内容:请问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应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契税?

 

  答复时间:2024-12-04 10:14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二、根据《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4〕585号)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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