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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

发布时间:2025-03-05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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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5-03-04 15:36

  留言标题: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

  留言内容:请问我公司今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比年相比没有增加,营业账簿是否需要做零申报?

 

  答复时间:2025-03-05 09:14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上一年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较去年没有增加,计税依据为零,需要在次年征期内进行零申报。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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