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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2025-03-1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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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5-03-10 16:40

  留言标题: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

  留言内容:请问灵活就业人员从什么时候开始纳入上海市生育保险保障范围?这会增加个人的缴费金额吗?

 

  答复时间:2025-03-11 09:22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自2025年1月1日起,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纳入本市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照现行费率(10%)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其中1%视为个人生育保险缴费。此次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不另外增加个人缴费金额。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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