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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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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H3300000-20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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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hk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地址:上海市临平北路35号,邮编:200086,电话:26035555,电子邮箱:swfj@hkq.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规定,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程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落实。根据《条例》、《规定》以及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网上维护工作,按规范及时编制公布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仔细审核每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对目录进行维护。二是在充分利用区局子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在2号楼底楼设立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配备相应的计算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同时在大厅放置税收政策类书籍,供纳税人取阅查看,并积极做好区局触摸屏栏目的维护和管理。三是充分利用互动参与平台、税收宣传月等专门平台和渠道,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交流。一是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以及专题辅导会,系统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技能;二是加强和市局、其他税务分局的交流,积极探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审慎、妥善处理各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三是不定期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分析会议,对个别疑难案件进行认真分析、仔细讨论,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合理、合规;并着重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重点、难点,提出对策和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6.25%;业务类信息30条,占93.75%。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发布本局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信息,如《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机构领导》、《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

  2.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临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等税务行政审批类事项等情况。

  3. 欠税公告。公开截止每季度末未按期缴纳各类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情况。

  4.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及时发布税收政策等相关辅导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区局税务网站。为进一步发挥税务网站在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本局大力推进虹口区税务局网站的改版建设,全力确保新版网站顺利上线运行。在新版网站中,更加规范和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模块的建设和维护。有关机构人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欠税公告等政府信息,均通过区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纳税人公布。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从用户需求出发,在“纳税辅导”和“涉税通知”及时公布最新最热点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税务公告,及时提供各类服务类信息,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使征纳双方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便捷。

  2.互动参与平台。区局积极利用上海税务网站——税企互动参与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主动推送相关涉税政策和信息,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在线咨询、涉税事项办理、信息查询等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3.办税服务场所。通过全局各处办税服务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在办税大厅还专设12366服务热线、区局咨询热线(张洁在线)以及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4.基层税务部门。基层税务部门通过纳税服务专用邮箱、短信平台、企业走访等渠道,及时发送符合企业特点、满足企业需求的信息资料。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12万申报等政策事项,主动发放告知单、宣传册;积极强化专题服务交流,结合具体工作,通过举行专题辅导会、互动交流会等方式,面对面为企业讲解税收知识、宣传税收政策。

  5. 公共查阅点。在区局一楼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电脑、复印机和打印机,为纳税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6.税收宣传月。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搭建报刊、网络、电视、公交、商务楼宇的立体化宣传平台,通过税法辅导会、咨询座谈会、走访企业、问卷调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向纳税人进行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努力扩大税收宣传影响,提升税法遵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6见为当面申请,5件为书面(信函方式)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36%涉及税务登记变更类信息,约55%涉及企业纳税信息,约9%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共办理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11件为申请人于本年度依申请公开;5件为申请人于2010年度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本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1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涉及5件,主要为查询税务登记证件内容信息和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信息不存在”涉及1件,主要为查询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不予公开”的涉及10件,主要为要求获取企业纳税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1年度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共5件,其中 4件维持,1件被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要求重新作出答复。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其中4件维持,2件部分维持、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要求重新作出答复。被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答复主要涉及征询权利人意见程序存在瑕疵、对于商业秘密认定存在法律上的分歧等方面的问题。

  在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之后,本局及时梳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和细节,对涉及复议和诉讼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进行详细分析、认真总结,寻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工作中碰到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并审慎、及时提出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接待当面咨询1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3183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工作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2012年,本局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大税收政策的公开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狠抓工作督办,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各项业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1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22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1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5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5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1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3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3183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行政诉讼数

  

  6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2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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