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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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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H3300000-201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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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2年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hk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地址:上海市临平北路35号,邮编:200086,电话:26035555-5570,电子邮箱:swfj@hkq.gov.cn)。 

  一 、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2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规定,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程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落实。根据《条例》、《规定》以及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明确并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开展。

  (二)拓展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网上维护工作,按规范及时编制公布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仔细审核每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对目录进行维护。二是在充分利用区局子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在2号楼底楼设立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配备相应的计算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同时在大厅放置税收政策类书籍,供纳税人取阅查看,并积极做好区局触摸屏栏目的维护和管理。三是充分利用互动参与平台、税收宣传月等专门平台和渠道,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

  (三)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交流。一是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以及专题辅导会,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系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二是加强和市局、其他税务分局的交流,积极探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审慎、妥善处理各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三是不定期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分析会议,对个别疑难案件进行认真分析、仔细讨论,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合理、合规;并着重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重点、难点,提出对策和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5.6%;业务类信息34条,占94.4%。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发布本局主要职责,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信息,如《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机构领导》、《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

  2.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临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事项等税务行政审批类事项等情况。

  3. 欠税公告。公开截止每季度末未按期缴纳各类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情况。

  4.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及时发布税收政策等相关辅导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有关机构人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欠税公告等政府信息,均通过虹口区税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纳税人公布。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从用户需求出发,在“纳税辅导”和“涉税通知”及时公布最新最热点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税务公告,及时提供各类服务类信息,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使征纳双方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便捷。

  2.互动参与平台。区局积极利用上海税务网站——税企互动参与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主动推送相关涉税政策和信息,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在线咨询、涉税事项办理、信息查询等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3.“上海税务”政务微博。积极参与推进“上海税务”政务微博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微博等新渠道的作用,即时发布政策信息、税宣活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诉求。

  4.办税服务场所。通过全局各处办税服务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在办税大厅还专设12366服务热线以及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5.基层税务部门。基层税务部门通过纳税服务专用邮箱、短信平台、企业走访等渠道,及时发送符合企业特点、满足企业需求的信息资料。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12万申报等政策事项,主动发放告知单、宣传册;积极强化专题服务交流,结合具体工作,通过举行专题辅导会、互动交流会等方式,面对面为企业讲解税收知识、宣传税收政策。

  6. 公共查阅点。在区局一楼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电脑、复印机和打印机,为纳税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7.税收宣传月。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搭建报刊、网络、电视、公交、商务楼宇的立体化宣传平台,通过税法辅导会、咨询座谈会、走访企业、问卷调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向纳税人进行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努力扩大税收宣传影响,提升税法遵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10件为当面申请,2件为书面(信函方式)申请,8件为网上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25%涉及税务登记变更类信息,约40%涉及企业纳税信息,约35%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共办理2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答复20件。其中“同意公开”的8件,主要为查询税务登记变更类信息;“信息不存在”涉及9件,主要为查询税务登记变更信息和企业相关纳税信息;“不予公开”3件,主要为查询企业特定时间段的纳税信息、财务报表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本局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共1件,得到上级复议机关维持;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件,得到法院依法维持。

  我们在发生复议和诉讼案件后,一方面认真对待、积极准备,做好案件的答辩和应诉工作;另一方面,及时梳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和细节,对涉及复议和诉讼的几个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进行详细分析、认真总结,寻找薄弱环节,分析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接待当面咨询10次。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3047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大税收政策的公开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狠抓工作督办,强化工作责任心、提高各项业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2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虹口区分局。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6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2.5%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2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8

  5.信函申请数

  

  2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9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3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3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1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047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1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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