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落实,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职责指导意见》(沪税办发〔2019〕4号)、《上海市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办法(试行)》(沪税办发〔2019〕9号)等文件规定,区局近期制订并试行《黄浦区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办法》。根据该工作办法,区局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货物和劳务税科等9个科室为区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局联席会议对全区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协调。
近日,区局顺利召开了第一次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联席会议。会上,章志宏副局长指出,区局的大企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今后将以业务工作条线为主来落实总局、市局大企业相关任务,区局联席会议将审议在大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中,需要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的相关事项。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