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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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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303620202400021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黄浦区税务局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黄浦区税务局共涉及行政许可事项1项,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收到申请313件,受理313件,全部网上受理,其中批准287件,不予批准26件,均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完成,做到“零超时”,其中全程网办225件,当场办结225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管理,对纳税人提出的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申请,对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进行受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根据市税务局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由上海市税务局统一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的规定对行政审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管,充分评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明确监管重点,对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举措。2023年共主动开展批后监管12批次,未收到有效投诉举报,也未发现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将税务行政许可纳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积极配合市局拍摄100万元及以上开票限额实地查验音像记录示范片,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进一步探索清单多元化应用。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步完善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事项搜索,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方便企业群众办理查询行政许可,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发票“赋额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票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提升纳税人事项办理的便利度,减少纳税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频次。

  五、监督纠正情况

  我局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面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税务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度,我局就本事项未发生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随着税收现代化的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还需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紧跟“以数治税”,完善细化工作,持续落实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求。

  (一)加强对内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做好行政许可知识的内部宣传及培训工作,不断拓宽税务人员的知识面,深化依法治税,提高行政许可法的执行力和应用能力,提升税务执法水平和质量。

  (二)深化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

  通过对现有企业征管、申报信息等税收数据的整合分析,减少行政许可审批的流转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持续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办理时限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三)改进管理方式,加强事后管理

  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针对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异化的应对措施,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运用于高风险纳税人,提高征管资源的利用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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