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黄浦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为主线,以高水平建设效能税务为目标,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为契机,以深化税务领域改革为动力,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税收征管、执法服务、监督管理的全过程。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论武装扎实,树牢法治思维根基
一是靶向发力强引领,抓实领导干部理论应用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税务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常态化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及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抓好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落实,推动执法理念和方式变革,更高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税。二是以学促干强自觉,筑牢全体干部法治履职基础。将学习法治思想和党支部日常学习紧密结合,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将法治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在区局内门户更新设置法制专栏,聚焦基层难点、痛点,做好税务执法案例、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等内容分享,推动法治资源共享共建。同时结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培训,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法治保障坚实,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深化精确执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统筹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局要求做好权责清单的修订工作,推进税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实践操作中的问题收集和反馈,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落实落细“首违不罚”,研究拓展“轻微不罚”适用范围,做好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推广运用,贯彻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基层执法规范性和精确度;做好破产企业债权申报及协助司法执行等相关工作,全面深化税务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打造税务司法协同共治特色品牌,推动涉税办理难点堵点问题达成共识。
三、释法明理夯实,提升争议化解质效
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把化解征纳争议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的着力点,加强复议审理中新问题、新情况的分析研判,把解决实际矛盾作为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的突破口,对于复议案件积极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通过听取双方意见、多元寻找解决争议的渠道等方式,从根源上解决申请人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将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通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发挥以案释法效用,聚焦税务执法和复议审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通过提示执法风险、及时整改等形式,持续推动办案成果转化。2025年度继续保持零败诉的好成绩。
四、队伍建设务实,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注重法治人才队伍实训培训,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等活动,提升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充实税务公职律师队伍,发挥区局法律专家团、兴趣小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智囊团、后援团和教导团的作用,积极安排公职律师综合处理和响应全市税务法治工作需求,全面参与区局内部合同审查、破产案件、行政复议、法制审核等税收法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区局依法行政决策水平;统筹做好2025年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着力提升新进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税收法治人才梯队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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