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税总发〔2017〕124号和税总函〔2018〕94号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为了您能顺利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在开始本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前,请务必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可直接点击以下链接获取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操作手册和热点问答(转自上海税务):
二、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比对未通过的提示信息,请尽量点击“继续修改”按钮修改申报表后申报,慎重使用“强制申报”功能。
三、 如确实需要“强制申报”的,在收到“强制申报成功,一窗式比对失败”回执后,无需直接到办税服务大厅处理,请至网上服务厅进行申报异常处理预约(具体路径为:办税服务厅-我要预约-特色预约-电子申报异常处理预约-日期时间 并点击预约 )。预约成功后,您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建议您在预约成功一个工作日后联系专管员,并按照管理所要求进行后续处理。如果您在申报期的最后一天强制申报并出现异常,请直接联系专管员进行申报异常处理。
黄浦区税务局
20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