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份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为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份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为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