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第二税务所、第十六税务所:
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委员会2023年8月21日讨论,决定:
靳丹丹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
王琼英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
刘婧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
陈勇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副所长。
免去刘婧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勇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王琼英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靳丹丹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第十六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