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
鉴于张海琦自愿提出辞去公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4年4月30日决定:
免去张海琦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职务,并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24年5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
鉴于张海琦自愿提出辞去公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2024年4月30日决定:
免去张海琦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长职务,并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