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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卢湾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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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卢湾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卢湾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卢湾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卢湾区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斜土路313号,邮编:200023,电话:02163024010,电子邮箱:luwan@csj.shanghai.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0年,本局根据市局、区府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平台建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监督功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条例》、《规定》要求,本局在办公室下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主要局领导分管,副局长协管,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承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落实、办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职责明晰、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2010年底,本局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人。

  (二)完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2010年,本局一手抓政策落实,不断深化落实《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程》和《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格式进行处理、答复;一手抓制度建设,根据市局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卢湾区税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办法,细化责任分工,明晰部门职责,规范操作和审批流程,着力打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工作体系。

  (三)优化信息平台。完善传统平台建设,年初对税务子网站、触摸屏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一次信息清理,及时清除过期、失效信息,补充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并进一步落实已发布信息的责任部门,细化更新职责,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结合办税服务大厅“一窗多能”的推进,及时调整公告栏设置,取消大厅后台平台公告栏,更新两个对外窗口平台公告栏,确保公告栏显而易见,版面布局整洁有序。

  (四)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税务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受理向导专栏,引导纳税人及时、准确的查询所需信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分局受理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现场受理地点、时间、联系电话等,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邮箱,进一步完善网上受理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0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个,并按规定予以答复。

  (五)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通过区域性报纸《卢湾报》每月初刊登本局税收情况以及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动态,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广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37.5%;业务类信息16条,占62.5%;其他类信息7条,占1.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情况。结合本市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及时公布本局改革后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职能、局领导信息等,如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机构概况、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上海市卢湾区税务局机构领导等。

  2、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按期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税务行政许可公示,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情况。在办税服务厅触摸屏上公布《卢湾区税务局行政收费标准》,包括:税务证书工本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收费。

  4、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发布本局政府采购公告1个,即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卢湾区分局物业管理,公告内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程序等信息。

  5、税收政策及服务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公开发布相关政策。如:配合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在分局子网站首页以标题图片的形式链接市局“世博税收优惠政策”专栏;按照总局和市局要求,及时公布“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告”;根据本局税收业务开展情况,积极公布各类纳税人关注的税收政策规定,如“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减免税统计调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相关政策。同时,本局还积极提供服务信息。配合办税服务厅“一窗多能”的推行,在大厅电子大屏幕发布提醒信息,利用税务子网站、触摸屏及时公布最新办税窗口设置情况、联系方式以及办税大厅窗口人员信息等,如卢湾区税务局对外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信息表等;配合税收业务工作,在子网站提供相关资料下载,如: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2009年度企业集团税收调查(企业版)、全国税收调查系统NTSS(录入版) Setup、企业代码的编制规定、货物劳务代码表;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更新了相关规定及监督投诉渠道,如:行政处罚标准、上海税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公告等。

  6、欠税公告。按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按季度公开本局所辖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全年共发布4次欠税公告。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子网站。全面梳理已发布信息,及时撤销过期信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供稿、更新职责,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明确子网站各栏目属性,按照信息内容确定发布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导,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网上受理功能。

  2、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宣传资料架等,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设置咨询电话和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设立导税台,积极引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避免纳税人多头、多处跑,节省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实现“两个减负”。

  3、短信平台。通过分局级、税务所级两个层级,及时发布各类涉税提醒、通知等信息。

  4、大众媒体。通过《卢湾报》每月初刊登本局税收情况及在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政策落地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动态,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5、基层税务所。发挥基层一线优势,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本局各基层税务所结合税收日常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资料以及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专项工作的政策辅导、培训等资料;结合企业调研走访工作,零距离、面对面宣传税收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沟通会等形式,认真听取纳税人诉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基层每位税务干部都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流动窗口。

  6、公共查阅点。在办税服务厅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纳税人查阅、打印所需信息提供便利。

  7、税收宣传月。围绕“优化纳税服务、奉献精彩世博”,本局以模拟税务行政复议、启动纳税服务需求调研、税务干部奉献世博宣誓为载体,搭建税企交流平台;深入企业、社区开展税收咨询、辅导,积极走访座谈,倾听纳税人呼声;与卢湾中学共同开展“做光荣的纳税人”主题班会,培养中学生诚信纳税意识,打造卢湾税收宣传“名片”。卢湾区区长翁祖亮在《卢湾报》发表税收宣传月专题讲话,本局利用《卢湾报》专版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并集中展示在纳税服务、政策落实及服务世博方面的举措,公开便民服务、廉政监督电话。在区域商圈、交通要道张贴税收宣传海报,扩大宣传影响力。

  8、其他渠道。在办税服务厅和各楼层电梯厅放置液晶电视,播放税收宣传、服务承诺、办税指南宣传短片等;针对全年不同时期的政策重点以及公众关心的问题适时编制便民手册,置于办税服务厅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及处理情况

  本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当面申请。申请的信息内容涉及的是税收征收管理。该申请已按“不予公开”答复。

  (二)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本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724次,其中公共查阅点接待36次,咨询电话接听11682次,当面咨询接待6次。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8807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要是在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及时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本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紧紧围绕税收政策的宣传、落实,围绕卢湾区域发展、精品城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加大税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不断提升本局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0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0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5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20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7

  受理申请总数

  条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1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1,68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8,807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

  件

  0

  的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上海市卢湾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卢湾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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