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区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斜土路313号1508室,邮编:200023;电话:021- 63024010;电子邮箱:hpta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透明度、建立阳光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的基础。2015年,区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坚持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建设,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平稳、有序地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市局要求,提升公开水平
按照《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区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依申请公开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依托,着力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将工作重点放在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项上,继续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有效地加大了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公开程序
2015年,区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重申和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时限要求等,制订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依申请公开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办理,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突出办税热点,丰富公开内容
区局认真落实市局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势发展和纳税人最关心的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热点事项,及时拓展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内容。2015年,区局在子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内设机构及其职能、每季欠税公告、行政许可公示、每月纳税日期安排表、税法宣传讲堂开课通知、政府采购信息等一系列热点信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目标考核,落实公开职责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作为共性目标之一,纳入2015年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各科室上报情况,结合部门职责和市局年度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目标任务,并严格按考核方案的规定开展了考核评估工作,考核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严格规范区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和更新维护工作。考核工作由区局人教部门牵头,监察部门监督,办公室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部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在区局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的得分。通过实施年度目标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人事类信息9条,占4.25%;业务类信息203条,占95.75%。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开了区局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简介等机构人事类信息3件。对已经发布的区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信息及时更新维护,通过专栏将机构内组织架构、工作责任范围、各工作岗位职责等变化情况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
2.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加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力度,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等内容的调整、变更情况通过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对包括“涉税通知”、“网上下载”、“行政许可”等在内的相关信息和应用予以整合发布。每月及时梳理并主动发布 “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事项”审批结果,进一步深入推进了区局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网站公开了区局所涉及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内容包括收费的依据、标准等。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在“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发布区局政府采购信息,让供应商平等、便利、及时地获取各种信息,为公众查询有关政府采购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保证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5.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紧紧围绕服务上海经济发展大局和调结构、促转型、保发展任务,及时公开或转发各类税收政策信息。如:为有效平衡上海市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因新老税制转换产生税负有所增加情况的试点企业税负,及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6.执法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区局执法告知制度已纳入具体的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并加以认真落实。所有行政执法相关事项均通过书面告知。在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均能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尚未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执法告知制度的切实执行,有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区局工作人员“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工作意识,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依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加大各办税服务厅的基础和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区局通过设置服务导向台和宣传资料架、建立公告栏、设立液晶屏等形式,公开非正常户情况、欠税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每月纳税日期安排情况等内容共计80余条,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二是依托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2015年,《中国税务报》、《黄浦报》、《经济日报》等多家报社刊登区局便民服务措施,宣传区局在组织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三是依托税务网站进行公开。对“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进行丰富和完善,整合系统信息资源,强化办税服务栏目建设,方便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查询使用。2015年,区局已在“上海税务”黄浦子网站上的信息公开、办税服务、税收宣传、互动参与等栏目中公开发布了各类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相关政策规定等,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中心工作更进一步地结合起来。其中: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2条;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89,240 次,相比去年同期增长94.1%。另外,网上受理和回复纳税咨询问题103条。
四是依托“12366”进行公开。区局注重通过“12366”咨询热线的方式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和辐射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涵盖了政策告知、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内容,成为区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做好“12366”远程坐席上线运行工作,保证咨询电话的接通率,提高咨询解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呼入总量共计67304个, 比去年同期增加7989次,同比上升13.47%。人工坐席接听量57807次,同比增长13.47%,总接听率为94.24%,平均每个工作日接听量为232次。服务热线在解释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规范发票使用、个人所得税等热点咨询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依托短信平台进行公开。区局在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同时,不仅面向前台的征管业务需求,还着力于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利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短信平台,及时开通了集法规宣传、政策辅导、税务公告、申报通知、催报催缴、涉税变更等功能于一体的税收短信群发系统,以短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贴身服务,真正实现了税收短信在税企之间的良性互动。2015年,区局通过短信群发平台向纳税人发送各类涉税事项审批通知26900条。
六是依托公共查阅点进行公开。区局在斜土路313号信访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设置了外网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标示牌,为社会公众进行政务公开信息查阅及检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2015年全年通过区局公共查阅点接待政府信息查询1人次。
七是依托税收宣传月进行公开。区局本着更切实服务纳税人的指导思想,于今年4月启动并推出了“税宣进市场”、“税宣进校园”、“税宣进园区”等系列活动,满足广大企业的办税需求,使税收宣传充分做到接地气、聚人气、询民心、解民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博等信息平台,发挥办税服务厅、重点区域公共场所的阵地作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播放宣传主题标语等,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推进区局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帮助企业更好发展。
八是依托税法宣传讲堂进行公开。区局结合实际,科学研究,认真准备,建立黄浦区税法宣传讲堂。2015全年共计举办讲座61场,累计参加18633人次,参加人数为去年7.3倍。发挥税法宣传讲堂集约、即时和规模效应,内容涉及新办企业辅导、小微企业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新办企业辅导、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税企互动平台使用等政策辅导,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形成区局纳税服务新亮点。同时在子网站上增设纳税人学校专栏,适时发布税收辅导课件,方便纳税人随时随地进行下载学习,提高办税能力和水平。
九是其他渠道。在办税服务厅和各楼层电梯厅放置液晶电视,播放税收宣传、服务承诺、视频短片等;针对全年不同时期的政策重点以及公众关心的问题适时编制便民手册,每月编发《黄浦税务专递》,置于办税服务厅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局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网上申请6件,均为重复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5年办理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6件,全部按期完成答复。
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非本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6件,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情况。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局2015度未收取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区局2015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区局2015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57,911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57,807次,网上咨询103次,当面咨询接待1人次。区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约89,240 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如:区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还可以进一步深化等。2015年,税收现代化之路的持续推进为我们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区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开拓思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狠抓工作督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5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包括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5年度) |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