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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廉:真正将监督权交给纳税人

发布时间:2011-11-1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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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税务报》
 

  “各位纳税人,大家好。我是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所长林晓涛,现在我将2010年履职和廉政情况向大家进行汇报……”近日,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第七税务所税务人员向40名纳税人代表、11名政风行风特邀监察员和街道代表述职述廉。出席活动的还有黄埔区纪委、上海市税务局监察室、黄浦区纠风办和黄浦区税务局主要领导等。据悉,这是上海市税务系统首次开展的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林晓涛在述职述廉中说:“作为基层税务所所长,我全面负责所内各项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带领全所同志积极组织收入,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2010年,全所完成各类税收2.78亿元,同比增长27.9%……”接着,他就政风行风建设、落实税收优惠、参与服务世博、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向在场的纳税人进行了汇报。当天,第七税务所副所长、行业组长代表和税收管理员代表也进行了述职述廉。

  纳税人代表在认真听完税务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后,一致肯定了第七税务所的工作成绩。他们纷纷表示,第七税务所的税收管理员在本职岗位上尽责尽力,全心全意服务纳税人,尤其在廉政建设方面,更是严格把关,充分做到了秉公执法、廉洁从政。与此同时,一些纳税人代表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京卫医药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郭大昶说:“现在我们单位有时会收到江西、河南、山东等地的外省进项税发票,因已改用了新的发票版本,密码区有变化,这类发票目前还无法在公司端口上认证,每次为几张发票还要跑一趟税务局,不太方便,希望税务局能联系有关方面,做一些改进。”在税法宣传方面,郭大昶说,现在他们每周都能收到税务局赠送的《中国税务报》,通过这个渠道能及时了解新的税收知识和政策,但他希望税务部门能进一步创新形式,如发送一些电子邮件或手机报,帮助纳税人即时学习和掌握税法知识,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所长宋长发说:“我们事务所正在进行合伙制改制,由原来的公司制改制为合伙制,运作主体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涉税事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2010年下半年,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支持和促进现代服务业的相关文件,希望税务人员能及时帮我们补补课,给予政策指导。”

  黄浦区纠风办副主任卢普友也积极参与到大家的交流中,他说:“第七税务所同志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赞美的话我就不多说了,我觉得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可以更多地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密切税企联系,争取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上海天楠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庄虎根就第七税务所的硬件环境提出建议,比如电梯上下比较拥挤,停车比较难等。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七税务所的税务人员都认真记录下来,并一一给予回答。最后,40名纳税人代表和11名政风行风特邀监察员分别对述职述廉人员进行了不记名现场测评。在依法行政和作风效能方面,纳税人的满意率为99.02%;在廉洁自律方面,在场纳税人表示,述职述廉同志没有不廉洁行为。

  林晓涛在述职述廉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第一次公开向纳税人代表进行述职述廉,既紧张又激动,同时也很珍惜这次与纳税人面对面互动交流的机会。他说:“这种税务人员公开讲、纳税人代表分别评的方法非常好,既能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告诉纳税人,让他们更清楚税务人员平时做出了什么努力、取得了哪些成绩,获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又能借此机会将税收工作和廉政情况向纳税人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他们的监督,并让他们从纳税人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这对于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十分有利。”

  上海市税务局监察室领导表示,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是上海市税务系统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及问责办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税收执法公开透明的有效途径,是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更是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一种自我加压和自我敦促。对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增强税收管理员廉洁从政意识,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黄浦区税务局在全市率先开展税务工作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上海市税务局将以此为基础,于2011年逐步推开,争取3年~5年达到全覆盖,切实将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扩大纳税人听述职、评述廉的范围,切实做到真正将监督权交给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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