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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税务局持续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

发布时间:2024-01-0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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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在社会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静安区税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学习研究,深入了解基层诉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的方向和要求,坚持“试点先行、以点扩面”,聚焦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更好办实事解民忧,扎实推动“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落地见效。

  一是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在“学”上用心,在“谋”上用脑。坚持对标对表,推行“牵头指导、标杆引路、扩大成果、巩固提升”的建设模式,形成党建与税收业务融合互促、党建与创建工作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以“讨论+分享”“共学+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研讨,结合基层税务所“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基层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厘清工作思路,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打造样板树立标杆,以“达标”起步,向“示范”迈进。细化“市局主推、区局主责主建、所厅主创”的工作机制,打造具有静安特色的“枫桥式”税务“样板间”。组织开展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创建工作阶段性交流展示活动,以“工作机制+关键小事=成果转化”为主要抓手,通过“党委发动、支部带动、党员主动、青年带头”四级传导机制,强化示范旗帜作用和交流学习氛围,创新推动“枫桥经验”在涉税费风险防范和征纳矛盾化解中的多元应用和多维场景,实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萌芽;服务不缺位,化解在基层;征纳更和谐,化解在源头”。

  三是汲取治理智慧,锻造长板有“新”内涵。区局立足“税收治理最末端、服务群众最前沿、定分止争最全面”,总结提炼“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核心目标,创推“321+N”立体式、矩阵式、组团式服务(“3”即办税缴费辅导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争议调解员;“2”即税费争议调解室、劳模创新工作室;“1”即征纳互动运营中心;“N”即诉求速办和智税分析支撑团队),织密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最小单元”,充分发挥基层税务所创建主动性和能动性,找准“小切口”发挥“大作用”,做实“微治理”守护“大民生”,推动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合理诉求“解决一件、推进一批、提高一层”,把“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成果转变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体验感,有效提升基层税收治理、税源管理和税费实践的智能化、集约化水平。

  下一步,静安区税务局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的探索实践,全力打造集税法宣传、问题收集、矛盾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全面提升基层税费治理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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