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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沪静税十八限改〔2024〕009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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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沪静税十八限改〔2024〕009号)的公告

万新星(身份证号码:513821********336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沪静税十八限改〔2024〕020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沪静税十八限改〔2024〕020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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