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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田家炳中学等19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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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静发〔2021〕1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1-04-23
索引号:SY0024403680202100043
主题分类: 税收征管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田家炳中学等19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静安区财政局各科室,静安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企业所得税科、第十五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静安区19家单位获得上海市静安区2021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2021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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