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
鉴于李洪荣同志已达退休年龄,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决定:
免去李洪荣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科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
鉴于李洪荣同志已达退休年龄,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决定:
免去李洪荣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科长职务,并办理退休手续。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